隨州論壇
標題: 大快人心 [打印本頁]
作者: 信步人生 時間: 2018-9-1 21:53
標題: 大快人心
【大快人心】灰暗的八月過去了,九月第一天終于迎來了第一個大快人心的好消息,昆山事件屬于正當防衛(wèi)。社會我龍哥,人狠腸子多。我先拔的刀,最后我殺我。龍哥終結者于海明,不負刑事責任。再一次告誡社會哥,持刀有風險,裝逼需謹慎。路遇好漢哥,命運成蹉跎 !正義沒有缺席,感謝龍哥,以生命推動了中國法制史的進步!也為昆山警方點贊,龍哥死的值,以一身之軀,推動了中國社會的法制建設。下輩子做個好人吧,人在江湖混,居然不知: 得放手時須放手,得饒人處且饒人 ! 發(fā)自己的光就好, 別吹滅別人的燈 !否則就是咎由自??!@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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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丁神燈 時間: 2018-9-2 08:09
死的人已經死了,活的認沾了血,背了命。不知道一個雙輸?shù)氖录惺裁粗档门e國上下一片歡騰的。沒人反觀自己別學那個拔刀殺己的人,大部分都被暗示反殺痛快值得效仿了。
作者: 胡紫 時間: 2018-9-2 08:29
本帖最后由 胡紫 于 2018-9-2 08:32 編輯
人民日報微博9月2日評論反殺案:
【#你好,明天#】昆山砍人案,于海明屬于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事責任,大快人心,奔走相告!法律不能苛求每個防衛(wèi)者都是黃飛鴻,對窮兇極惡者“點到為止”。優(yōu)先保護防衛(wèi)者,是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價值所在。此案的處理,必將對后續(xù)同類案件起到積極引領作用。公平正義寫在法條之中,更應由每一個個案體現(xiàn)。

······什么也不說了,為人民日報評論點贊!······
作者: 玉兔 時間: 2018-9-2 08:52
這是2018年最倒霉的流氓!
作者: 蘭若寺住持 時間: 2018-9-2 09:33
就法制而言,這個判決具有歷史意義。因為就以往判列,你會發(fā)現(xiàn),在天朝,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一直都小心翼翼過頭,動不動就是防衛(wèi)過當。很多法律學者專家,一直呼吁我國的正當防衛(wèi)判列更加合理化人性化,讓老百姓能夠有膽量,有法院支撐的實施正當防衛(wèi),實施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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