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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客管處答復
經市客管處執(zhí)法人員調查,鄂SX1793號出租汽車經營不打表,最終拒載乘客,違規(guī)事實清楚,此投訴屬實。 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guī)定》等的規(guī)定,我處對鄂SX1793號出租汽車司機王某作出罰款2000元,服務質量信譽扣5分的處理。
市客管處提示:乘客若遇到出租汽車違規(guī)經營,應記住車輛牌號,使用手機進行錄音或拍攝視頻資料,并索要車票,盡量掌握相關證據后向物價部門或交通運輸部門投訴,對于亂收費行為請向物價部門投訴,投訴電話:0722-12358;對不打表、拒載等違規(guī)行為則應向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投訴,服務監(jiān)督電話0722-12328,通過網上投訴請留下聯系方式,便于執(zhí)法部門調查處理,一旦查實,必將給予從嚴處理!
隨州市城市客運管理處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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