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17-6-30 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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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到天數(shù): 88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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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9-1-14 1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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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孤舟獨釣 于 2019-1-14 12:33 編輯
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置辦的房產肯定是夫妻二人共有財產,但是房本只是其中一人的名字(如有兩人的名字也需雙方到場面簽),處理房產另一方必須知情,他(她)不同意的話,誰敢隨便給你過戶?工作人員這是對工作負責,對買受讓雙方負責。 換言之,如果你老公(老婆)背著你處理房產,你能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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