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是“人民的110”,是極為寶貴的公共安全資源。30多年來,110工作發(fā)揮了獨特積極的作用,體現了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宗旨。但是,當前一些地方非警務類求助、無效報警甚至騷擾增多,影響了110接處警正常運行。
規(guī)范基層警務,有效分流非警務求助,是廣大基層民警的共同心聲,是規(guī)范執(zhí)法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yè)化水平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部分省市探索警情分流模式,其特點就是實行“政府主導、條塊聯動,三端分流、多元共治,科技支撐、考核提效”。就社會治理而言,分流警情不是目的,而是要推動政府、部門、公安、市場、社會組織各歸其位、各擔其責,最終實現聯動共融、多元共治、社會善治。
生活中只有這7件事才可撥110,其他的都不該110受理和管轄: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fā)生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