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隨論超版 隨論編輯 TA的每日心情 | 開心 2022-6-6 12:22 |
|---|
簽到天數: 5 天 [LV.2]偶爾看看I
|
隨州日報訊(通訊員陳丹)近日,隨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劉某某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環(huán)境侵權民事公益訴訟案一審判決,一審法院支持了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判令被告劉某某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18萬余元,并在隨州市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本案系隨州檢察機關提起的首例野生動物保護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9年6月12日,隨州市森林公安機關接群眾報警,在劉某某經營的水產批發(fā)部當場查獲并扣押鴛鴦、綠翅鴨、豬獾、喜鵲、華南兔、雉雞、刺猬、烏梢蛇、狗獾、秧雞、小麂、王錦蛇等野生動物。經鑒定,2只鴛鴦為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其余676只均屬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劉某某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對野生動物造成損害,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隨州市人民檢察院經履行訴前公告程序后依法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庭審中,被告劉某某對自己破壞國家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的行為表示懊悔,當庭賠禮道歉,并愿意接受相應的處罰。
|
|